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2-14 15:43:25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00
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钢结构生产基地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钢结构生产基地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钢结构生产基地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1399号

建设内容:实际建设钢结构生产车间、喷漆车间等;生产设备建设16台行车、2台摇臂钻床、2台H型钢组立机30台CO2气体保护焊机、2个伸缩式移动喷漆房、2台抛丸除锈机等,实施后可年产50000吨钢结构,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抛丸、喷涂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措施:

(1)焊接烟气

已加强车间通排风;

(2)抛丸粉尘

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切割废气

已加强车间通排风;

(4)涂装废气

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除湿)+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 m高的排气筒排放;

(5)食堂油烟

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在所在楼屋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确保噪声达标,采用的防治措施有: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较大的设备禁止在夜间工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无论是一般固废还是危险固废,均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含水性漆渣的保护膜和过滤箱、水性漆桶、污泥及漆渣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布袋中的粉尘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志宏  电话:13777125356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