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2-22 09:17:48        作者: admin        阅读量:1455
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2亿颗3.2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2亿颗3.2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2亿颗3.2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星海路3号
  建设内容:产1.2亿颗3.2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芯技改项目。全厂员工共382人,企业实行24小时生产,年工作日33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暗管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经厂区内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纳管,进入莼湖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废水进入莼湖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只要企业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清运工作,切实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①正极涂布烘干废气,产生于涂布机,为密封操作,内置排风系统,因此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NMP废气可全部收集进入处理系统,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无组织量主要为正极材料转运过程中挥发的少量NMP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②负极涂布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2根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③注液时产生的的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你能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发出的机械噪声。通过对同类型企业类比调查,噪声大约在70~90dB(A)。经预测,项目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为进一步控制噪声,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在机床等高噪声设备基础加固,振动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并在其产生高噪音部位安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③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能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有废试剂、药瓶、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废电解液、废活性炭、正极料桶、输送管清洗废液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公示期限:2022年2月22日~2021年3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对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炳辉
  电话:13666866316


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