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恒发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海绵生产线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立方米海绵生产线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恒发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555号
建设内容:一阶段工程总投资760万元,主要生产内容为10万立方/a聚氨酯泡沫塑料、5万立方/a环切海绵卷材。本次员工约50人,实行单班制生产,全年生产天数300天。厂内不设食堂和宿舍。本次一阶段工程于2019年03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06月竣工。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海绵发泡:废气经抽风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监测结果可知,《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海绵环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监测结果可知,《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同时,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为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设备维护、设减震措施。经厂房的阻隔和距离衰减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委托大地环保进行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2年03月10日~2022年04月0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恒发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有兵
电话:18805747838
宁波恒发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0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