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3-15 15:40:56        作者: admin        阅读量:1850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二氯乙烷4万吨环氧氯丙烷及配套一体化项目(4万吨环氧氯丙烷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二氯乙烷4万吨环氧氯丙烷及配套一体化项目(4万吨环氧氯丙烷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二氯乙烷4万吨环氧氯丙烷及配套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

建设内容: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1911月,公司完成混改及股份制改造,更名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氯碱为基础,目前形成以氯化工为主导产品的综合型化工企业。

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年产4万吨环氧氯丙烷装置、15万吨二氯乙烷装置以及12万吨离子膜烧碱扩能装置,企业已于20213月完成第一阶段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为12万吨离子膜烧碱扩能装置。企业根据长期规划,一体化项目中二氯乙烷装置不再实施,计划实施年产30万吨VCM项目时再配套落实,VCM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本次验收主要针对环氧氯丙烷装置进行第二阶段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结片干燥废气、石灰料仓粉尘、碱渣酸洗尾气。

工艺废气送至气液焚烧炉处理后经过两级降膜吸收、碱洗吸收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结片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水喷淋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碱渣酸溶尾气经碱吸收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蒸发凝液、初期雨污水、焚烧炉洗涤塔废水、碱洗塔废水、生活污水。

蒸发凝液、初期雨污水、焚烧炉洗涤塔废水收集后,碱洗塔废水经硫酸干燥产生的废酸中和处理后再经芬顿装置处理,最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宁波华清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2)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二氯丙醇回收塔塔底废液、轻组分分离塔顶废液、环氧氯丙烷回收塔底液、滤渣和生活垃圾。其中,二氯丙醇回收塔塔底废液、轻组分分离塔顶废液、环氧氯丙烷回收塔底液送至气液焚烧炉处理,滤渣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22年315-202241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国兵

电话:0574-86503358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