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置18万吨城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资源的改造项目(环评批复号:余环建[2021]341号)
项目所在地:小曹娥镇科兴路10号
建设单位:浙江共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利用原租赁宁波全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厂房12000m2,购置隔膜压滤机、污泥烘干机、污泥密闭输送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等设备,在原堆肥车间建设三条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置城市污泥164250吨。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万元。生产工艺:卸泥-稀释调理-压滤-烘干-高温气化-可燃气燃烧利用。
二、“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
2)、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经调节池、沉淀池后,再经厌氧、好氧处理,最后部分回用,部分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运输和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光催化处理后,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污泥干化含湿尾气经余热交换器+冷却喷淋塔+冷凝器脱水后重新加热回到烘干系统,不设置排放口。确保整个干化系统为负压状态,同时抽取部分经余热交换器+冷却喷淋塔+冷凝器脱水的气体作为气化燃气的配气,燃烧后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3)、热能系统可燃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以及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热交换器+二级碱液喷淋,再经高压静电湿法除尘,最后经光催化氧化后以及热交换器提温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车间、厂房封闭,减震垫减震降噪,风机风口消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灰渣需进行危险废物属性判定,根据鉴定结论按规范处置,目前暂时按危废处置。
三、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的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广大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的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浙江共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声明发布单位:浙江共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4-62616296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