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4-25 09:43:28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17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75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5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75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业区纬二路558号、577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75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改项目。本项目劳动定员1500人,年工作300天,注塑工艺实行双班制生产,每班12小时,其他工序单班制生产,每班12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一厂区、二厂区排水系统均采用雨污分流制。各厂区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各厂区雨水管网。

一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脂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脱脂清洗废水依托长立轴承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废水处理站(工艺为化学沉淀+微电解氧化/催化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一厂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二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塑料粒子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丝印/移印、烘干、擦拭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一厂区噪声源主要为丝印机、移印机、超声波清洗线、烘道、冲床等设备运行噪声;二厂区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烘箱等设备运行噪声。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采用的防治措施有:

1)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

2)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的噪声;

3)对于流动声源,要求在厂区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加强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废塑料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和废滤芯集中收集后外卖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其他废原料包装物、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废丝印网版集中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957165782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5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