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鼻喷生产项目及年新增3000万只鼻喷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鼻喷生产项目、宁波市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3000万只鼻喷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丰杨河村直江路18号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1000万元,项目生产鼻喷共计4000万只/a,共设置18台注塑机、4台吹塑机、24台自动组装机。项目使用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注塑废气:密闭车间集中收集,15m高排气筒排放;吹塑废气:密闭车间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所在厂区管网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企业在厂房内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点,面积约5m2,废塑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企业在厂房内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实际建筑面积7m2,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