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六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光学扩散膜及反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六期)
建设单位: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宁波市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北区庆丰路888号、畅阳路299号)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5000万元,在厂区北厂房建设4条扩散线(有机涂布),年产1200万m2/a扩散膜。项目使用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统一收集后由1套RT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厂区管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员工就餐依托现有食堂,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一般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至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光学膜等回收综合利用;废溶剂、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收集、妥善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2年5月29日~2022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