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5-26 08:46:06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71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42000Nm3/h脱碳气制氢装置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42000Nm3/h脱碳气制氢装置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42000Nm3/h脱碳气制氢装置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801

建设内容:企业在保持现有主要原料不变的基础上,降低市场需求较小的液氨产品的产量,提高企业畅销产品氢气的产能,企业总投资2139万元,实施“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42000Nm3/h脱碳气制氢装置扩建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㈠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厂区用地和职工人数,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本项目建成后,因液氨产品产量从4.25t/a减少至3.7t/a,相应的合成氨生产工艺分离废水减少,根据环评,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废水排放量从3.36t/a减少至3.35t/a。全厂废水在厂内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宁波华清工业污水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海。

㈡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解吸气,引入企业现有原料气气柜,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量。

本项目建成后,合成氨生产工艺氨合成弛放气和液氨罐区驰放气略有减少,鉴于变化量在三废混燃炉总废气量中的占比较小,可忽略不计。

㈢噪声

企业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垫等措施;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吸附剂,废吸附剂主要成分为活性炭,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㈤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根据区、市两级环保局的要求,公司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企业已编制《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编号330211-2020-071-M。企业已按要求配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及应急事故池。

㈥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控制因子为pH值、COD、氨氮,废气总排放口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浓度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雨水监控房配套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采样留样系统、电动阀门控制功能功,并与环保主管部门控制中心联网。

公示期限: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晋义

电话:13586542539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