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6-10 08:41:21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66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建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惠风东路258号

建设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属全民所有制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单位,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直属单位,是国家环境监测系统中的三级站,主要负责全区环境因子、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工作。

为落实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系统垂改的推进,根据鄞政办抄第312号文件精神,鄞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从鄞州区区政府行政大楼B楼搬迁至惠风东路258号。并形成年检测约2万个检测因子的规模。

因实验室特殊功能需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为此立项,总投资1090万元,在新址实施了“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竣工后整体移交给宁波市鄞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使用。本次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检测过程中的有机废气、酸雾及污水处理站废气。

= 1 \* GB3 \* MERGEFORMAT 有机废气

实验室开展各因子检测项目时会使用到各类易挥发化学试剂,主要为甲醇、乙醇、三氯甲烷、四氯乙烯、丙酮等试剂。使用易挥发试剂开展检测工作时,操作均在通风柜中或是万向罩下进行,废气经万向罩或通风柜收集、3套活性炭处理后分别通过3个30m高排气筒排放。

= 2 \* GB3 \* MERGEFORMAT 酸雾

本项目检测废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实验时需要用到硫酸、硝酸、盐酸溶液,检测废水中重金属等实验的操作流程中需用到硝酸、氢氟酸作为消解液,土壤样品前处理过程中需用到硝酸、氢氟酸作为消解液,上述过程将产生酸雾,操作过程均在通风柜中进行,废气经收集、4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4个30m高排气筒排放。

= 3 \* GB3 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m3/d,位于办公楼1F,地上设备。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污染物,通过污水处理站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污水处理站(TW001)处理后,汇同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TW002)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实验室仪器、风机等运行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 1 \* GB3 合理布局实验室; ②优化选型,选用低噪型设备;③风机采取减振基座、管道采用软连接;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见表1-1。

表1-1 公司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编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主要成分

属性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S1

有机废液、废酸、废碱

实验过程试剂使用后

有机废液、酸碱废液

危险废物

委托宁波市隆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转运,最终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S2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

危险废物

S3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材料开封

酸液、有机试剂及其他有害物质

危险废物

S4

污泥

废水治理

有机废液、酸碱废液等

危险废物

S5

污水废滤料

废水治理

有机废液、酸碱废液等

危险废物

S6

RO

纯水制备

水、杂质等

一般固废

厂家统一回收

S7

废紫外灯管

废水处理

紫外灯

一般固废

S8

普通废包装材料

材料开封

废玻璃瓶、塑料瓶、编织袋等

一般固废

分类收集、避雨存放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S9

生活垃圾

员工办公、生活

塑料、纸张、果屑等

一般固废

   公示期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9189556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2022年6月10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