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三期配套外部管道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二期、三期配套外部管道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号
建设内容: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号,在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61.67亿元,新征用地约625.69亩,新增生产工艺与设备,实施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东华能源厂区整体实行分期建设,一期包括一套66万吨/年的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一套40万/年吨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已于2020年4月验收完成。项目二期占地面积54529m2,建筑面积为43730m2。三期包括2套4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辅工程和辅助设施,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期、三期配套外部管道工程。
二期、三期配套外部管道工程项目投资约1889.51万元,建设地址起点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东北角处的大榭开发区公共管廊工程一期工程支管廊东港路段管廊架(以下简称东港北路已建管廊),终点为三期工程厂界(以下简称三期项目)。
该项目主要包括丙烯、氢气等10根管线以及2品电缆桥架,总体路由长度1.65km。由于东华能源目前配套库区整体调整,乙烯储罐未建设,因此乙烯管线取消建设,若后续再建设乙烯管线,需再次进行验收。9根新建管线布置于东港北路已建管廊架加层管架上,并沿环岛西路管廊架至三期工程厂界。
主要环保措施:
㈠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
㈡ 废气
本项目在试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为:
(1)管道全线采取密闭输送工艺,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
(2)管道因检修、生产状况等情况需停输,须进行水通球顶料和氮气吹扫;如停输间隔较长,在恢复输送前,还需进行氮气扫线;
(3)制定了突发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DCS系统对全线进行集中监控,测漏报警,一旦发生泄漏,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物料泄漏;
(4)在未进行过清管的情况下,管道正常运行3-5年,需进行全线清管,采用水顶球和氮气吹扫。
㈢ 噪声
管线全线新增设备主要为东华能源二期的1台输送机泵,东华能源三期的1台输送机泵。站场主要采取了以下降噪措施:
(1)站场设备选型尽可能直接选取低噪声设备;
(2)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㈣ 固体废物
工程试运营期间,本项目不新增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管道正常运营时,需要定期对厂区新增输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届时会有少量含油抹布产生,产生量约为0.1t/a,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东华能源现有的危废暂存系统暂存,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㈤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根据区、市两级环保局的要求,公司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企业已编制《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编号330206(D)2021-021-H。企业已按要求配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工程所输送的介质为:丙烷、丙烯、氢气、氯气。易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本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站场及管道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
经现场实地踏勘、公众意见调查和工程资料核查,本工程在施工和试运营期间未发生过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以及爆炸引发的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1)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杂物;
(2)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管壁严重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发生爆管泄漏事故;
(3)每半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室、应急火炬系统),使管道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置;
(4)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管线配备多名巡线人员。每天检查管道施工带,查看地表情况,发现对管道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与地方政府建立沟通渠道,将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与政府事故应急预案衔接,形成区域联动,最大限度地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6)设立明显的标志桩和警示标志;
(7)制定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施。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宏魁
电话:18157488183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