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7-01 09:17:08        作者: admin        阅读量:865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榭开发区环岛西路97

建设内容: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号,本项目选址为宁波大榭开发区涂毛洞山地块内,项目总投资约268706万元,新征用地约23.66公顷,新建两套4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辅工程、设施,通过采用格雷斯(Grace)Unipol气相法工艺,实现年产80万吨聚丙烯产品。

主要环保措施:

㈠  废水

根据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将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根据本项目废水的类别分质收集:

①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分别收集至厂内初期雨水池,经均质均量后,排至厂区污水站经气浮除油、除悬浮物后,再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榭西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②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脱盐水排污水收集至出厂监测池,经均质均量、监测合格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榭西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③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监测池,检测合格后排放至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榭西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㈡  废气

本次新增1台处理能力为25000m3/h的三室RTO,本项目新增两股低浓度工艺废气进气量约1216m3/h,最大气量可达1500m3/h,处理烟气量为13200m3/h;因此从处理量来看,该RTO亦具备可依托处理性,并且在保障本项目正常工艺排气处理负荷之外,保有较大程度波动余量。

本项目中多数废气产生节点通过设施自带过滤设施除尘处理后再高空排放,例如投料粉尘,收料粉尘、掺混料仓尾气及陶析器废气,本项目装置袋滤机除尘率可达99.9%以上:

⑴投料粉尘

由于气相平衡,固体添加剂拆包倒入卸料站时会产生废气;随即物料自卸料站下至缓冲仓时亦有废气产生,两股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统称“投料粉尘”。

根据产生点位分为AB线卸料站尾气、AB线添加剂缓冲料仓废气:前者通过设备内置除尘器净化后分别通过1根内径0.4m、高度36m排气筒排放;后者分别通过1根内径0.25m、高度25m排气筒排放。

⑵收料废气

同理,PP树脂自颗粒振动筛下料至颗粒接收料斗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通过所在料斗配套除尘器净化后,排放浓度约为12mg/m3AB线分别通过1根内径0.2m、高度16m排气筒排放。

⑶掺混料仓尾气

A、B生产线各设1组颗粒掺混料仓,本项目将所有料仓顶部排气口汇集至1台脉冲袋滤机进行反吹过滤,净化后的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10mg/m3、颗粒物12mg/m3AB线分别通过1根内径1m,高度42m排气筒排放后排放。

(4)淘析尾气

A、B生产线各设1(2)陶析器,项目设计将2台陶析器顶部排气口汇集至1台袋滤机进行除尘,净化后的排放浓度颗粒物20mg/m3AB线分别通过1根内径0.6m,高度22m排气筒排放后排放。

企业对于危废贮存分区设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20000m3/h活性炭吸附,最后通过1根内径0.2m,高度15m排气筒排放,仓库侧面安装轴流风机作为气体导出口。

㈢  噪声

为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

2、对噪声较大的风机、压缩机等设备,设于室内并采取吸隔声处理。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和压缩机采取减震措施;

3、对于室外机泵,采取设隔声罩、进出口加消音器等措施;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良好,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在厂区内空余场地、道路两旁及厂区边界附近已种植一些高大乔木植物,通过降噪措施、距离衰减及植物吸声等综合措施。

㈣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精制单元产生的废白油、废分子筛、废吸附剂;挤出造粒单元产生的废PP树脂、变形料、切粒渣;掺混陶析过程产生的PP粉料及拉丝料;及脱盐水站产生的废RO膜、废UF膜、污水站的生化污泥,辅料拆包投料时产生的废包装物,保养/检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其中废包装袋、废保温棉为一般固废,其他均为危险废物。废树脂、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RO膜、废UF膜、废白油、废矿物油,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袋/桶属危险废物,委托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为3300000009,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为3306000082,具体见附件三。企业建有1座约72m2的封闭式室内危废暂存间,和一座约36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仓库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拓伸导流沟长度以充分涵盖危废或其渗滤液等事故溢流区域并予以截断,并设机泵、管道以将事故状态下收容物转移至污水站进行处理。该危废暂存库能够防风、防雨、防晒,地面要高于厂房的基准地面,雨水无法进入,渗漏液也无法外溢进入环境,地面使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渗层厚度能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库地面已作硬化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间采用分区、分类存放并设有标识、标牌。此外,企业对于危废暂存间废气设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20000m3/h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仓库侧面安装轴流风机作为气体导出口。

㈤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且已经编制完成了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330206D2021-021-H)。

1)本项目在北厂界污水处理站的西侧建有15000m3的事故应急池。该事故应急池采用全封闭的地下结构,采用C30抗渗级混凝土(抗渗系数≥S6)现浇。事故应急池的进口设有应急闸板并与厂区雨排系统相通,事故状态下,打开事故应急池的进口闸板,厂区雨水管网中的事故消防废水进入事故应急池中暂存,待事故处理结束后,池内的事故消防废水逐步泵至油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再送榭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在事故状态下,关闭污水收集池的分流排水电动阀,使事故消防废水暂时截留在生产装置区或储罐区内,待事故处理结束后,打开分流排水电动阀,事故消防废水通过雨水管网进入事故应急池暂存。

3)本项目的生产操作控制层包括有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SIS)、火灾及危险气体监测报警系统(FGS)等部分。生产操作控制层能实时监控生产过程、公用工程、原料产成品进出厂、产品质量等全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有效调度、优化生产,使生产控制安全、可靠、准确、稳定、优化。

4)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安装有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并配置了安全阀、紧急放空阀、单向阀及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设施,同时设有生产设备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进料缓冲器,紧急进料切断系统,安全泄放系统等。

㈥  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控制因子为流量、pH值、COD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宏魁

电话:18157488183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