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7-01 09:18:23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57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配套库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配套库区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

建设内容: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号,投资38701.67万元,选址东华能源现有宁波一期工厂北侧礁门地块7.56hm2用地,扩建2.1m3丙烯储罐及0.3m3丙烷储罐,1座加氢站(包括18000m3/h氢气纯化装置、压缩及充装系统)以及相应配套设施。本项目利用东华能源现有、在建丙烷脱氢(PDH)装置副产物,实现纯氢生产能力6400Nm3/a;丙烷罐、丙烯罐分别作为在建PDH装置配套的原料缓冲罐和产品储存设施,并将丙烯供给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三期项目聚丙烯(PP)装置作原料。

主要环保措施:

㈠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罐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夏季喷淋用水、PSA装置原料分液罐废水及宁波一期工厂的循环水排污水的增量,厂内设置罐区、加氢站生产废水收集池。实际建设一个容积100m3污水预处理池,废水输送至厂内一期工厂20m3/h污水站处理。本项目厂界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榭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㈡  废气

项目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18000m3/h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气均排入火炬系统处理。

㈢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泵、压缩机、膜压机等设备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⑴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⑵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⑷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⑸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㈣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PSA 装置废吸附剂及生活垃圾,设备维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PSA 装置废吸附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㈤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根据区、市两级环保局的要求,公司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企业已编制《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编号330206D2021-021-H。企业已按要求配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并建有113500m3的事故应急池。在厂区内设3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

㈥  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控制因子为流量、pH值、COD、氨氮,废气总排放口安装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宏魁

电话:18157488183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