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7-01 09:19:28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65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丙烷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

建设内容: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号,在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61.67亿元,东港北路项目用地约512.29亩,其中二期PDH占地约81.79亩,新增生产工艺与设备,实施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实行分期建设,一期包括一套66万吨/年的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一套40/年吨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已于20204月验收完成。项目二期占地面积54529m2,建筑面积为43730m2。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期建设一套66万吨/年的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还包括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主要环保措施:

㈠  废水

二期PDH工程废水主要包括湿式氧化+蒸发结晶装置凝结出水以及检修期高浓度检修废水公用工程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凝结水精制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PDH装置湿式氧化+蒸发结晶装置出水为凝结水,水质程度满足循环水站补水要求,目前通过回用作循环水补水,无需外排。循环水排污水、凝结水精制废水采用水泵加压排至污水管网,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若无法达标,装置立即停止污水外送,处理站进行循环处置,待达标后再外排。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目前收集后排放至厂内污水处理站,通过气浮除油、除悬浮物后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榭西污水厂。项目装置检修废水企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企业对该股废水进行处理,达到GB31571-2015JGB315172-2015中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双标取严”要求后,再经废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㈡废气

加热炉废气采用进口高效火嘴和低氮燃烧器处理,经48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催化剂再生烟气采用一套催化剂再生烟气处理系统,塔顶气经168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湿式氧化装置废气依托一期已建湿式氧化处理装置,洗涤塔的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经10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18000m3/h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气均排入火炬系统处理。

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产生的噪声,还有鼓风机、冷却塔风机、离心机、大功率机泵等设备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⑴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⑵采取“闹静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等区域;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⑷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⑸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㈣固体废物

废吸附剂、废干燥剂、废重溶剂、废氯处理剂、废脱醇剂、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水解剂、废脱汞剂、废瓷球、废分子筛、污泥、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袋/桶属危险废物,委托绍兴市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盐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㈤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根据区、市两级环保局的要求,公司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企业已编制《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编号330206D2021-021-H。企业已按要求配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并建有113500m3的事故应急池。在厂区内设3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

㈥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控制因子为流量、pH值、COD、氨氮,废气总排放口安装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宏魁

电话:18157488183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