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7-01 14:42:43        作者: admin        阅读量:1212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江北中心学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江北中心学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北中心学校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生宝路以西、规划路以北、新马路以东、通途路以南的规划地块内

实际规模:用地面积 50341.75m2,建筑面积 62127.61m2,72 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验收范围:本次为江北中心学校项目中的主要建设内容的预验收。

注: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开展时,整体建筑已施工完毕,但学校含实验室、食堂均未投入使用。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与垃圾站废气。

①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已设置地下室机械排风装置,位于地下室风机房,共设有 9个风机。收集的废气通过排烟井引至教学楼屋顶进行排放。

②      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将配备油烟净化器及其排烟管道,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厨房屋顶进行排放。本次预验收期间,食堂油烟净化器尚未进行安装,油烟处理措施将在项目运行前落实。

③      实验室废气

加强实验室通风,通过机械排风,自然补风的方式经专用通风柜将实验废气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在本次预验收期间,实验室风机平台与通风竖井已建成。1-4楼实验室已设置械排风扇。通风柜在此次预验收期间未进行安装,将在项目运行前落实。

④      垃圾站废气

垃圾桶将采取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措施将在项目运行后落实。

2、废水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通过采用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水通过实验室清洗废水处理设备,经中和沉淀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经中和沉淀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本次项目预验收期间,已建成实验室废水处理池(酸碱中和池)。处理池位于校区西侧地下室入口绿化带附近,处理工艺为:废水经格栅入调节池仓折流到火山岩进行第一道中和,然后再到珊瑚礁岩石再次中和后入活性炭,除去细小颗粒以及净化水质后排出。废水处理能力为20m3/d,处理池尺寸大小为1.8米*1.2米*1.2米。

化粪池与隔油池在本次预验收期间已设置完成。本项目共设有3个化粪池,1个隔油池。3个化粪池型号均为:G7-20SF,化粪池尺寸为:6米*3.1米*1.3米,有效容积为20立方米。隔油池型号为:GG-4SF:尺寸为3.6*1.6*3.2,有效容积为4.5立方米。

3个化粪池位置分别位于:校区东南侧车行出入口西侧的非机动车停放处;西侧地下室入口处;西侧非机动车停放处。隔油池设置于北侧地下室出入口东侧方位。

3、噪声污染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噪声、汽车地面行驶噪声及进出地下车库上下坡道噪声等。公用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空调室外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为确保项目营运期学校周边噪声排放达标,企业主要采用①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②采取降噪隔音措施如隔音棉、隔声窗等措施。在本次预验收期间, 已设置隔声减震措施,设置禁鸣、减速标识等,绿化已经种植。隔音窗将在项目运行前全部安装到位。

4、固体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室一般性固体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学校师生实验课后所产生的废弃实验用品,如破损玻璃器皿、 滤纸等,进行收集后将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包括废酸、废碱及沾有酸、碱液的废弃包装物等。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次预验收期间,尚未完成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造,危险废物暂存间将在运行前建造完成。

公示期限:2022年07月01日~2022年07月28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王小岭

电话:1356634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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