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8-09 10:42:46        作者: admin        阅读量:691
宁波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学勉南路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宁波佳雯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学勉南路分公司

建设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学勉南路64号、66号

建设内容:宁波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学勉南路分公司宁波佳雯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洗浴废水经消毒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纳管标准,汇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散发的异味、未及时清理的排泄物的异味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

建设单位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增加清洗次数,同时设紫外消毒机对医院内空气进行日常消毒杀菌;项目医疗废水采用一体化封闭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在处理设施内主要为消毒,无厌氧及好氧处理工艺,运营期基本无明显异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宠物偶发叫声、医疗设备噪声和空调外机运行噪声。

工作人员合理喂食,避免宠物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必要时采取戴嘴套等方式控制宠物叫声。项目住院室、寄养室四周墙体采用隔音棉等隔声降噪材料,同时设置隔声窗减少宠物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医疗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对空调外机等设备需经常维护检修,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同时加强医院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其中宠物病理组织和动物尸体暂存于冰柜,废弃医疗器具存放于医疗垃圾收集桶,然后均交欣隆(宁波)市容管理有限公司集中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动物粪便、毛发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公示期限: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学勉南路分公司

联系人:武旭鑫     电话:15867832310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