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8-16 10:24:08        作者: admin        阅读量:729
宁波市奉化恒源家俱有限公司年产30000套木制壁炉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 现将宁波市奉化恒源家俱有限公司年产 30000 套木制壁炉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宁波市奉化恒源家俱有限公司年产 30000 套木制壁炉架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宁波市奉化恒源家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工业园松林西路 137 号
建设内容:年产 30000 套木制壁炉架项目。全厂员工共 30 人,企业实行 8小时生产,年工作日 300 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经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清运工
作,切实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湿式油性喷漆废气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和湿式水性喷漆废气、干式水性喷漆废气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下料粉尘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 A 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发出的机械噪声。通过对同类型企业类比调查,噪声大约在 70~90dB(A)。经预测,项目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为进一步控制噪声,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在机床等高噪声设备基础加固,振动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并在其产生高噪音部位安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③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 通过上述措施, 本项目能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漆渣、废油漆桶、 废过滤存放在厂区的危废暂存间, 委托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公示期限:2022 年 8 月 16 日~2022 年 9 月 13 日(20 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 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对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奉化恒源家俱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飞
电话:13736173814



宁波市奉化恒源家俱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

验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