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9-08 14:59:52        作者: admin        阅读量:87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北仑区郭巨街道峙南区块(宁波北仑郭巨街道白洋线168号)
  建设内容:第一阶段:生产海底电缆(交流)441km/a、海底电缆(直流)175km/a、海洋脐带缆112km/a、海洋动态缆245km/a、海洋船舶装备电缆63385km/a、智能轨道交通电缆1330km/a。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中昌富恒(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清运至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治理措施:1)沥青涂覆废气+护套挤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矿物油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2)沥青涂覆废气经收集后再经矿物油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简(DA002)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3)挤铅烟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分离+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4)护套挤出废气(200+90型挤塑机)经收集后通过1套矿物油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护套挤塑废气(200型、150型挤塑机)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6)挤出废气通过出口处自然通风扩散。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废边角料、铅渣及铅粉经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废边角料统一外售,铅渣及铅粉委托原厂家统一回收;2)含拉丝液铜渣、废矿物油、废吸附材料、废碱液、废皂化液、废机油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收集后委托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执行转移联单制度;3)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避雨存放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公示期限:2022年9月08日~2022年10月0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柳
  电话:0574-5571592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08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