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Home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9-20 10:59:42        作者: admin        阅读量:934
浙江省岱山县官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岱山高亭牛轭至官山公路陆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浙江省岱山县官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岱山高亭牛轭至官山公路陆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岱山高亭牛轭至官山公路陆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省岱山县官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

建设内容:岱山-舟山疏港公路(岱山高亭牛轭至官山公路工程)位于舟山市岱山县,路线起点为岱山县高亭牛轭岛(桩号K2+714.332),与高亭洪家门至江南山公路和高亭中心渔港防波堤相顺接,路线向西北方向前行,跨越牛轭岛与官山间航道,在官山岛浪蓟碗登陆,路线向南前行,穿过炮台山后至路线终点官山岛南端观山灯处(桩号K5-080),与秀山大桥相接。路线全长2.366km,桥梁1座(长926米),隧道1处(右线长653m,左线长679m),路面结构层4cmAC-13C+6cmAC-20C。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抽运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源为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及作业区,安排洒水车不定期进行洒水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材料堆放,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蓬布等措施。本项目爆破采用光面爆破施工工艺,通过喷水降尘以及通风等措施减少污染。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污染源为机械噪声和爆破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夜间不施工,午休和晚上未进行爆破作业。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石渣主要用于高亭中心渔港防波堤及码头工程、岱山县526国道岱山段改建工程以及浪仇线公路工程填方使用。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省岱山县官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80-4372601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