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Home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9-26 14:26:14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08
慈溪市东部海塘(淞浦-镇海交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东部海塘(淞浦-镇海交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溪市东部海塘(淞浦-镇海交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水利局

  建设地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次慈溪市东部海塘(淞浦一镇海交界)提标改造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对龙山围涂横堤堤顶路面及淡水泓围涂横堤堤顶路面进行修复以及对海堤提标加固至满足100年一遇防潮标准;对龙山围涂横堤和淡水泓围涂横堤护塘河十塘横江3座跨江桥梁与海堤衔接段路面进行改造。本工程仅对现状海塘进行提标改造,海塘宽度长度等规模不变。本工程不涉及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采用商品混凝土;对砂石、水泥等材料堆放处采用密目网进行全覆盖;对施工现场及车辆进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施工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建设工程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设置洗车池,并对施工现场出入车辆进行冲洗。

2)废水

施工期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井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海塘出入口管理房,不在施工营地设置宿舍。

  3)噪声

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以后)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4)固废

施工单位在施工营地设立了垃圾箱,对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并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定点堆放,落实废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5)生态

减少临时占地、表土剥离,施工完成后临时用地复绿。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c/gongshigonggao.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水利局

联系人:蒋科

电话:63014820

 

慈溪市水利局

2022年9月26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