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宁波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北仑区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了《北仑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根据以上文件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要求制订用地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案,并按确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最终编制本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附件
宁波大榭开发区佳洁锌铸件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