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3-10 15:07: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07
慈溪市安波克包装印刷厂年产5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纸箱生产项目(现状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安波克包装印刷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纸箱生产项目(现状环评)
    建设单位:慈溪市安波克包装印刷厂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环园南路288号
    建设内容: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能达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锅炉在全燃烧工况下能安全稳定运行,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3以下”。企业已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荣杰超低氮系列燃烧器),燃烧废气高于8m排气筒排放。
②玉米淀粉胶加热废气
本项目在纸板粘合中使用的玉米淀粉胶其他主要成分为玉米淀粉、硼砂、片碱和粘合剂的混合物,混合过程为密封计量混合,故该过程粉尘产生量极少。在烘干挥发过程中主要为水蒸气挥发,无其他废气产生。
③水性油墨印刷及烘干废气
本项目水印采用水性油墨,其成分中挥发性物质为单乙醇胺(1%)和丙二醇(2%),以非甲烷总烃计。企业通过加强车间强制通风后,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④胶水挥发废气
本项目糊箱采用白胶,其成分挥发物质为白胶中的助剂,约3.5%,以非甲烷总烃计。企业通过加强车间强制通风后,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内河。本项目污水可经区块污水管道接入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 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印刷机清洗废水经水墨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制胶,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企业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经常维护设备。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纸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污泥、废原料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则本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安波克包装印刷厂
    联系人:赵渝腾
  电话:15888119807
 



慈溪市安波克包装印刷厂
2021年3月10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