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1-03 12:48: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32
慈溪市庵东斯波达体育用品厂年年产75万只儿童健身娱乐型球类生产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庵东斯波达体育用品厂年年产75万只儿童健身娱乐型球类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年产75万只儿童健身娱乐型球类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庵东斯波达体育用品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庵东镇江南村
    建设内容:总投资136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废气为投料粉尘、熔融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及粉碎粉尘。    
①投料粉尘: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熔融挤出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
②熔融挤出废气:企业在废气排放处安装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水喷淋+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于15m排气筒排放;
③注塑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
④粉碎粉尘: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粉碎时已加盖,粉碎结束时经充分沉降后开盖。
⑵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直接冷却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其中,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已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购买设备时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设备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③在布局设计时将粉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尽量置于厂区的中间;④将车间靠厂界侧墙体进行实墙封闭;必须设窗采光的,也需采用封闭式双层玻璃隔声窗(不可开启的固定封闭玻璃窗)。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禁止生产运行。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可回用塑料、废活性炭、废过滤网、废过滤棉、油渣和污泥、职工生活垃圾。不可回用塑料外售给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对其及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网、油渣和污泥已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则本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庵东斯波达体育用品厂
    联系人:吕建波 
    电话:13306630488
 



慈溪市庵东斯波达体育用品厂
2020年11月3日

验收报告